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众福肉食品有限公司设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批复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局《关于山东众福肉食品有限公司设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请示》(威审服牧〔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鲁牧屠管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山东众福肉食品有限公司设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请你局为山东众福肉食品有限公司制作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你局要主动公布许可信息,按规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